2019年辽宁国家电网公司考试题库(351)
说起来,我们的很多罚款标准还处于“原始社会”,在我们身边,一些5元10元的处罚仍随处可见,不够买一杯冰激凌,无法起到警示惩戒作用。拿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来说,该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都十六年了,其处罚标准仍在依照“古制”。如今,食品、环保相关法律都在根据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化和发展在进行修订,修订后对违规造假等方面的处罚比以前重多了,体现了时代的进步。比如超市和餐饮业等出售过期食品,不管是有意还是疏忽,就得罚个成千上万甚至更多,但医药事关人命,竟然只罚这么点,是否有些令人不解?况且,罚款依据,不能仅仅依照违法金额、涉案金额进行,最重要的还是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处罚,这才是解决药品管理问题的正确思路。所以,药品相关法律是该修订了,因为如果不能让制作贩卖假药者倾家荡产,就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
另外,我们还关注到部分网友和院方持相同的态度。有网友说,假药橘红其实是中成药里橘子皮含量不足罢了,应该叫次品药,只是在新的法律定义下叫假药,和真的假药并不是一回事,至少没有用柚子皮冒充橘子皮吧?好比超市卖的猪肉火腿肠里面粉多,猪肉少,后者低于国标下限,最多只能算是次品吧?言下之意中医和西医有些不同,“不规范其实也吃不出什么大问题,因为中药本身就是这种样子的。”
此言大谬,中医发展为何不如西医?我想很大原因就是没走规范化的路,甚至让假药钻了空,长此以往,会影响中药的声誉。中医药要发展,就要从严惩假药橘红这样的“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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