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录用人选的公示(第三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为加强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将我公司2015年第三批拟录用高校毕业生人选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8月19日。
应聘者或其他人员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实名向我公司纪检部门举报或反映(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宁波路18号,邮编:110006,电子邮箱:lndljc2015@163.com,电话:024-23145796)。举报及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注:1.手机号码(联系电话)是应聘人在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中登记的联系电话。
2.乡镇供电所专项计划录用人员与所属供电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在乡镇供电所工作一定期限(硕士研究生不少于四年、大学本科不少于七年、大学专科不少于十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为加强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将我公司2015年第三批拟录用高校毕业生人选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8月19日。
应聘者或其他人员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实名向我公司纪检部门举报或反映(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宁波路18号,邮编:110006,电子邮箱:lndljc2015@163.com,电话:024-23145796)。举报及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注:1.手机号码(联系电话)是应聘人在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中登记的联系电话。
2.乡镇供电所专项计划录用人员与所属供电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在乡镇供电所工作一定期限(硕士研究生不少于四年、大学本科不少于七年、大学专科不少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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