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家电网辽宁电力校招录用名单(第一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为加强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将我公司2016年第一批拟录用高校毕业生人选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2月21日。
应聘者或其他人员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实名向我公司纪检部门举报或反映(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宁波路18号,邮编:110006,电子邮箱:lndljc2015@163.com,电话:024-23145796)。举报及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原标题: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录用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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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录用人选.docx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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