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0年国家电网社会招聘高频考点(704)
作者:天津社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生态研究所 常烃
国家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3年来,强制分类试点取得成效,今年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启动。垃圾分类中的共性问题和困境,需要引起各方重视并努力加以破解。
在笔者看来,当前我国垃圾分类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认知水平和自觉程度不高。有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对垃圾分类意义认识不高,主体责任不强,措施不力,垃圾分类落实不理想。社区居民有的对垃圾分类标准不清楚,或嫌麻烦,如大部分城市垃圾桶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家中垃圾又大多成袋丢弃,两类垃圾桶毫无区别。生活垃圾随意投放、混合投放现象比较普遍,导致相关部门和企业不得不实施“二次分类”。
二是成本居高和收益低下两难。垃圾分类处理环节分散在不同层级的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成本、经济成本、社会成本都比不分类显著提高,一些城市因财力不济而难以承受,虎头蛇尾,难以为继。不合理的垃圾收费制度和管理制度,低附加值的垃圾分类资源化产品,影响街道社区和垃圾处理企业的积极性。
三是政策设计和协同推进不足。一些城市垃圾分类政策照搬照抄,针对性、系统性不强,对垃圾分类主体缺少约束和激励机制。垃圾收运与分类处理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实施,衔接配合、协同推进不够。如居民即使将垃圾分类投放,环卫垃圾车仍然是集中收运,影响了居民积极性。被动型、粗放型混合收集与集中运输处理方式,与国家规定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系统目标差距很大,垃圾分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亟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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