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区域战略统筹机制的第三个目标是“1≥1”,其含义是帕累托改进,每个区域在参加区域战略后的区域利益不应该小于其参加前的区域利益。任何区域战略的实施都会导致区域利益的重新调整,多个区域战略的同时实施会使得区域间利益变化更为复杂。统筹区域战略机制的重要目标就是保证每个区域自身的区域利益在区域战略实施过程中不减少,同时尽可能地追求每个区域的区域利益都有所增加,即使在区域战略实施过程中无法实现,也应该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予以事后调整。只有保证了每个区域的区域利益,区域战略的统筹实施才不会因为部分区域的利益减少而受到阻碍。
构建重大区域战略统筹机制的着力点
强化新发展理念的方向指引作用。坚持新发展理念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解决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根本之策,任何区域战略都应该以此为方向。因此,构建重大区域战略的统筹机制,需要强化新发展理念的基础性、统一性与约束性等属性,这是保证所有重大区域战略不走样、不变形、不拐弯、不打折扣的前提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战略的制定过程中,贯穿到区域战略的执行过程中、更要贯穿到中央对地方落实区域战略要求的绩效考核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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