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南农信社招聘笔试试题及答案4
四、简答题
1、储蓄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一)钱帐分管,帐要复核,款要复点;(二)帐折见面,当时记帐;(三)双线核对,轧对平衡,总分相符;(四)当日结帐,及时报帐;(五)单、证分别专人保管;(六)严格执行出纳制度,贯彻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的原则;(七)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八)定期通打各种储蓄分户帐,并与总帐核对。
2、年度终了,怎样进行账务处理和结转?
答:年终决算日(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营业终了,在处理好日终、月终帐务后即办理年度决算工作。(一)全面核对总分余额。各类储蓄的分户帐余额,年终决算日必须核打准确,切实保证总、分帐余额的相符,保证帐帐、帐款、帐表、帐折(单)相符;(二)检查核对库存现金,收回备付金,对于储蓄所的库存现金,年终决算日,经清点准确,帐款相符后,通过社内往来报单,结清业务周转金,全数上缴不留余额。年终不得有帐外帐,次日帐,所有的帐务必须纳入当年帐内;(三)组织力量,在年终决算日对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进行全面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四)进行新老帐簿结转。(1)年度终了,除储蓄存款类科目的分户帐继续使用外,其余均应更换新帐面,使用甲种帐面的最后一行余额下,加盖“结转下年”,最后余额过入新帐面新帐面日期应写新年度1月1日,摘要栏加盖“上年结转”,使用丁种帐的应逐笔结转,并加注旧帐发生年、月、日,以备查考。(2)结转完毕,将各科目分户帐新帐面余额加总与该科目总帐余额认真进行核对,确保新、老帐簿衔接无误。(3)除开销户登记簿、挂失登记簿继续使用外,其他登记簿年终应办理新旧结转。
3、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时应遵守哪些基本规定?
答:(一)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这储户保密”的原则;(二)储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营业,不得擅自停业或缩短营业时间;(三)储蓄机构应当保证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违反规定拒绝支付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四)储蓄机构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储蓄存款;(五)储蓄机构必须执行统一的利率政策,不得擅自变动利率。
4、什么叫会计凭证?
答: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
5、储蓄会计凭证有哪些基本要素?
答:储蓄会计凭证应具备下列基本要素:(一)业务发生的日期;(二)会计科目及分类;(三)帐号、户名;(四)人民币符号及大小写金额;(五)业务活动情况摘要及附件张数;(六)凭印支取的储户印签及是否凭密码支取;(七)信用社有关业务公章及经办人员印章。
6、审查储蓄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审查会计凭证,既要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合法性,又要保证会计凭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主要包括:(一)是否应为本所受理的凭证;(二)使用的凭证种类是否正确;(三)帐号、户名是符相符;(四)大小写金额是否正确一致,有无涂改现象,电脑打印与手工填写数据是否一致;(五)印签是否真实清晰;(六)存单、折是否到期,是否挂失、冻结等;(七)损益类和综合类科目,帐户名称填写是否正确,摘要栏是否简明扼要;(八)计息、收费的数字是否正确;(九)字迹有无涂改。
7、储蓄帐务的记帐规则是什么?
答:储蓄帐务的记帐规则主要是: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年后付出;转帐业务先记付款帐户,后记收款帐户。
8、储蓄利息的作用是什么?
答:㈠鼓励作用;㈡报酬作用;㈢补偿作用;㈣杠杆作用。
9、办理储蓄业务,储蓄机构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原,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10、什么叫储蓄?
答:储蓄是居民个人将手中待用或积余货币有条件地存入储蓄机构的一种信用活动。
11、储蓄的职能有哪些?
答:储蓄具有投资职能、积累职能、分配职能和延期消费职能。
12、我国的储蓄政策是什么?
答:㈠我国实行统一的利率政策;㈡我国对储蓄存款实行保护和鼓励的政策。
13、储蓄机构设置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储蓄机构的设置,必须遵循统一规划,方便群众,注重实效,确保安全的原则。
14、传递储蓄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凭证的传递必须准确及时,手续完备,安全严密,办妥交接,先外后内,先急后缓,既要便利客户,又要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
15、什么叫借贷记帐法?
答:借贷记帐法是以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原理为依据,以“借”、“贷”为记帐符号,以会计科目为主体,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帐规则,用来记录的反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三种复式记帐方法。
16、储蓄帐务的记帐规则是什么?
答:储蓄帐务的记帐规则主要有: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转帐业务先付款帐户,后记收款帐户。
17、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的哪些?
答:明细核算由分户帐、登记薄、余额表组成;综合核算由科目日单、总帐和日计表组成。
18、储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储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五年、十五年和永久保管三种,并且保管期限只可延长,不可缩短。
19、储蓄会计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储蓄会计档案的内容包括各种凭证、帐表、登记薄、清单和重要文件。
20、储蓄事后监督的职责、任务是什么?
答:储蓄事后监督的职责、任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㈠保证储蓄政策、原则的贯彻执行;㈡保证储蓄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特别是保证重大储蓄事务事项的按规定操作;㈢保证储蓄会计核算的质量;㈣促进储蓄优质文明服务。
五、案例分析题
1、张某1997年5月10日存入A信用社储蓄存款2000元,存期1年,因存单不慎丢失,于1997年12月8日向A信用社申请挂失,并办理了正式挂失手续,当时因A信用社人员变动,忙乱之中未抽出储蓄卡片,挂失7天后为张某补发了新的储蓄存单,并提前支取。存款到期后一自称“李某”的人持原储蓄存单到 A信用社取款,A信用社按正常支取办理。后经联社检查发现帐卡不符,立即查清了原因,由于找不到“李某”,此款无法追回。
分析:一是管理混乱,A信用社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从没组织对储蓄存款卡片进行核打;二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低,帐务处理不够严密。
2、孙某1999年10月15日存入B信用社储蓄存款10000元,存期3年,2001年10月16日“于某”持孙某的存款单前来代理办提前支取,信用社营业人员只向于某索取了身份证件,就办理了提前支取,2002年5月20日孙某到信用社要求挂失,发现存款已被冒领,再找“于某”下落不明。
分析:没有按照代理办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存款人、代取人要同时提供身份证件的规定,致使存款被冒领。
3、王三2000年8月19日发现未到期的储蓄存单1000元遗失,即向原存款储蓄所申请挂失。记账员张立经查,该存单已于2000年8月15日被支取,经办人为李小分,复核员林萍,支取人身份证件登记为吴强,于是不受理挂失。王三要求赔偿本息。储蓄所经调查证实,决定李小分、林萍赔偿本息。
分析: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储蓄存款挂失前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但《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取人还必须持期身份证件,李小分在办理该笔存单的提前支取时,应查验吴强和王三的身份证,经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支取手续,但李小分在只有支取人吴强的身份证件,而没有存款人王三的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就办理了存款的支取手续,显然是违反了《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是造成王三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理应负赔偿责任。按储蓄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储蓄业务处理必须进行复核,而复核员林萍复核时粗心大意,李小分业务处理的差错在复核时末发现,造成了储户的经济损失和储蓄的信誉受损,理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储蓄所决定由李小分和林萍负赔偿责任是正确的。
4、1999年2月20日15时17分47秒徐某因储蓄存单被盗到某储蓄所挂失。储蓄员告知挂失必须凭身份证,徐某即离开柜台回家。15时23分,储蓄员腾出手来再处理挂失的事,徐某只提供了姓名、没告知账号怎样查?储蓄员灵机一动,迅速找来当地制药厂的职工清单(徐某所在厂工资转存账户)。当查到徐某账号已是15时26分58秒。而徐某一笔900元存款已于15时22分35秒在该所另一储蓄所被冒领。等到15时48分徐某持着身份证来办理正式挂失手续时,她的存款已全部被冒领。
分析:储蓄员应全额赔偿。尽管她的行为并不直接导致客户的存款损失,但作为储蓄员理应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办理业务时分轻重缓急,再则,储蓄员对储蓄管理条例的精神认识不足。徐某家被盗,当属特殊情况理当立即给予查询和办理口头挂失。
5、个体工商户业主张某今年1月在某银行存款7800元,3月的一天,存折被盗,张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银行挂失。该行工作人员接到挂失电话后,经电脑查对确有该笔款项,并口头告知张存款未被冒领,第二天,张去银行,银行告知存款已被冒领。现公安机关尚未侦破此案。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有无责任?张能否要求银行赔偿?
分析:记名存折遗失、被盗后,储户挂失的,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银行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止付的登记手续,以免存款挂失后仍被冒领。银行未及时办理止付手续,是有过错的,应按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张某可向银行要求赔偿,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以求解决。
6、甲系某信用社无实职的职工,有时协助该社储蓄人员冯某工作,张某系某厂会计,2001年2月25日甲偷刻了冯某的私章, 并于同月28日利用帮助他人工作的机会截留了一份定活两便储蓄存单,并偷盖了本社储蓄专用章,次日,甲将存单交张某,指使其填写“王红”的名字存款2万元,并盖好事先偷刻的私章,事后甲将2万元存单存根悄悄放至正常存单存根处待兑付。同日,由张某从该信用社存单本息计人民币20001.1元,甲分得17000元。请问张某和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票据诈骗罪?
分析:⑴金融票据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金融内部工作人员和外部人员犯罪、或者是内外勾结;⑵本案甲利用便利截留了空白储蓄存单,并偷盖了储蓄专用章和加盖了偷刻的储蓄员私章,虚构了“王红”存款2万元的事实,事后又进行了兑付。既侵犯了金融票据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⑶从客观方面看,甲和张某使用伪造的储蓄存单,进行诈骗活动,其行为构成了票据诈骗罪。
7、1999年2月日,储蓄户李某在某信用社储蓄所存入活期储蓄0无(活单),该储户于2月日(开户后第三天)前来总社储蓄所申请挂失,经办员吴某当即办理了挂失手续,但却末在存单底卡上注明“挂失止付”字样,挂失申请书末附上,也末登记“挂失登记簿”,2月25日,该乡何家村村民王某持李某活期存单来总社储蓄所办理支取300元,继续存200元手续,经办员吴某抽出存底卡计算守利息后,又签发了存入日为2朤5日,户名为李某,金额为200元的活期存单。王某就主样取走了现金及存单。3月4日,李某持挂失申请书前来办理转存手续,吴某没找到存单底卡,经对1月日的事后帐务进行查找才确定该笔存款已王某取走,后经信用社及联社有关部门合同休家村村委佬了大量工作,才如数将款追回。
简析:储蓄员办理挂失手续时,除储户按《储蓄管理条例》规定的提供各种资料外,储蓄员应严格按挂失手续办理挂失手续,在本例中,吴某在受理了储户挂失申请后,却末在存单上红字注明“挂失止付”字样,同时,也末将申请书附后,也末登记挂失止付登记簿,这一系列违反了操作规程的行为,均是导致王某骗取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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