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招聘考试《新课程改革》复习要点十四:新课程中的教师评价
一、教师评价的概念
教师评价是指在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指导下,根据的教育目标和教师所应承担的任务,按照规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借助现代技术广泛收集评价信息,对教师个体的工作质量进行价值判断,从而为教师改进工作、领导加强和改进教师队伍的管理与建设及进行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
二、教师评价的分类
(一)从收集信息的方式划分
1.教师胜任力评价
评估教师所需要的素质或胜任力,其结果常常作为教师资格证书或执照授予的依据。
2.教师绩效评价
通常是在工作中通过课堂观察,由领导、同事和学生等作出主观性评定,考查教师在工作中的表现,以了解教师工作的质量。
3.教师有效性评价
教师有效性评价是对教师施加给学生的影响进行评价,通常以学生的学业成就及各方面的进步情况作为评价标准。
(二)从目的上划分
1.奖惩性教师评价
奖惩性教师评价是以奖励和惩处为最终目的,通过对教师工作表现的评价,作出解聘、晋升、调动、降级、加薪、减薪、增加奖金等决定。
2.发展性教师评价
发展性教师评价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最终目的。它是一种双向的教师评价过程,建立在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和谐的气氛贯穿评价过程的始终。
三、教师评价的依据
(1)正确的教育价值观;
(2)的教育目标;
(3)教师的根本任务;
(4)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四、教师评价的目的
教师评价是为了通过评价过程的反馈、调控作用,促使每个教师不断总结、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不断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最终达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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