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常考知识点之“为人师表”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08年修订版)中的“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解读
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是对教师的特殊规范。
(一)为人师表的特征:
1.为人师表具有鲜明的示范性
2.为人师表具有突出的严谨性
3.为人师表具有重要的激励性
4.为人师表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
(二)为人师表的要求:
1.语言规范健康
2.教态高雅自如
3.仪表朴实大方
3.身教重于言教
三、例题
1.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是( )。
A.为人师表 B.清正廉洁
C.敬业爱业 D.团结协作
【答案】A。
2.教师的风度仪表对学生具有( )。
A.熏陶性 B.示范性
C.渲染性 D.观赏性
【答案】B。
3.高老师从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学生家长钱财或是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这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中的( )。
A.爱岗敬业 B.关爱学生 C.教书育人 D.为人师表
【答案】D。
以上介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常考知识点:为人师表,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