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招聘考试《新课程改革》复习要点五: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
一、课程资源的含义
课程资源是指课程开发与实施的主体在开发与实施课程的过程中可以利用的资源系统,它是课程开发与实施所必备的支持和系统。课程资源包括校内课程资源和校外课程资源。校内课程资源,除了教科书以外,还有教师、学生、师生本身不同的经历、生活经验和不同的学习方式、教学策略,校内各种专用教室和校内各种活动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校外课程资源,主要包括校外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网络资源、乡土资源、家庭资源等。课程资源具有潜在性、多质性和具体性的特点。
二、课程资源的类型
(一)素材性资源
素材性资源包括知识、技能、经验、活动方式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以及培养目标等方面的因素。
(二)条件性资源
条件性资源包括直接决定课程实施范围和水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时间、场地、媒介、设备、设施和环境以及对于课程的认识状况等因素。
(三)隐性资源
这类课程资源主要是指校园文化、校园生活、人际关系、集体活动、班级氛围等,它是通过隐性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课程的。
(四)显性资源
显性资源是指正规的学术性课程和计划内的活动课程,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学习活动。这类课程主要是以知识获得、技能形成为主进行的。
三、课程资源的开发
所谓课程资源的开发,实质上就是探寻一切有可能进入课程,能够与教育教学活动联系起来的资源。
课程资源开发的主体
1.国家
国家是课程资源开发的管理层,在各级课程资源开发主体中起着主导作用。?
首先,国家要开发国家课程资源。作为开发的宏观主体,国家要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宏观上制定统一的开发标准以及开发细则,给予其他主体以方向上的引导。
其次,服务其他主体。国家要不断实现开发权利的下放,从各个方面指导并帮助其他开发主体,为多层次的课程资源开发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
再次,合理配置资源。由于我国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很有可能会产生课程资源配置的不平衡,因此,国家要在鼓励落后地区自主开发课程资源的同时,也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合理地协调不同地区之间资源的配置。
2.地方
地方在课程资源开发中应履行好以下职责:
第一,积极发挥各研究和开发的效益,保证课程资源的共享,实现课程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二,为顺利开发课程资源提供高效的开发机制。地方教育部门应着力研究并制订课程资源开发的政策和措施,形成完整的课程资源开发的管理办法,并帮助建立相应的开发与管理机制,从而提高课程资源开发的效率。
第三,集中力量开发普适性的课程资源,指导开发校本课程资源。
3.
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校本课程关注度的增加,的角色正在逐渐地从一个政策的执行者转变成为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者。作为开发主体就要求一方面要为国家与地方课程资源的顺利实施补充相应的课程资源,以保证国家与地方的各项课程方针、政策得到有力的贯彻。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要结合本校传统和优势、学生兴趣和需要,开发适合于本校实际的校本课程资源。
4.教师
教师作为课程资源的又一微观层面的主体,其主体性是从两个方面体现出来的:
一方面,教师能够有意识地依据课程开发与实施的需要,根据学生成长、学习的需要,协助开发适合于学生发展的生本课程资源;
另一方面,教师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课程资源。教师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就是教学过程中经常要遇到的课程资源。
5.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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