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招聘考试《新课程改革》复习要点二:新课程结构
一、我国的新课程结构
(一)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
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 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
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艺术、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
(二)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
为使学生在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有个性的发展,课程标准应有不同水平的要求,在开设必修课程的同时,设置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开设技术类课程。积极试行学分制管理。
(三)逐步走向课程综合化
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
(四)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状况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改革,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获得“双证”的做法。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二、我国现行课程结构的不足
现行的课程结构,由于遵循了传统的教学思想与方针,凸显出诸多不足之处,大致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课程类型单一
在课程中,学科课程占据主导地位,而经验课程则微乎其微;分科课程占据主导地位,而综合课程则微乎其微;必修课程占据主导地位,而选修课程则微乎其微;国家课程备受关注,而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得不到实质性开发。课程类型的单一忽视或放弃了其他课程类型在学生发展方面的价值,导致了学生的片面发展。
(二)科目比重失衡
课程中各具体科目之间的比重失衡,语文、数学等科目所占的比重过高,挤占了其他学科的时间,从而直接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三、新课程结构的基本特征
《基础教育改革纲要》中明确提出, 课程改革必须“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既是课程结构调整的三点基本原则,也是新课程结构区别于现行课程结构的三个特征。
(一)均衡性
课程结构的均衡性是指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程类型、具体科目和课程内容能够保持一种恰当、合理的比重。
(二)综合性
课程结构的综合性是针对过分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而提出的。它体现在三个方面:加强学科的综合性、设置综合课程、增设综合实践活动。
(三)选择性
课程结构的选择性是针对地方、与学生的差异而提出的,它要求课程要以充分的灵活性适应地方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显著的特色性适应的办学宗旨和方向,以选择性适应学生的个性发展。
首先,选择性集中体现在新课程适当减少了国家课程在课程体系中所占的比重;
其次,选择性还体现在国家课程的变通性上;
最后,课程结构的选择性最终必须落实到每个学生的个性差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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