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学》重要考点五:学生
【考点1】学生及其地位
学生是相对于教师而言的另一个主体,是在教师的指导下从事学习的个人,主要指儿童和青少年。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既是认识的客体,又是认识的主体,在教育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体。
【考点2】学生发展的一般规律
顺序性和阶段性。学生身心发展具有一定的顺序,即由低级向高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个体的身心发展也有一定的阶段性,表现为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
稳定性和可变性。个体身心发展的稳定性是指处于一定社会环境和教育中的某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儿童,其身心发展的顺序、过程、速度都大体相同。然而,在不同的环境和教育条件下,同一年龄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是有差异的。
不均衡性。这表现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甚至同一方面的发展是不均衡的。
个别差异性。个体差异不仅表现在同一年龄阶段在不同时期的发展速度和水平有个体差异,而在相同方面的发展速度和水平也有个体差异。
整体性。学生是一个整体的人,以其整个身心深入教学生活,并以整个身心来感知、体验、享受和创造这种教学生活。
【考点3】现代学生观
现代学生观强调:学生是发展的人;学生是独特的人;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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