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学》重要考点四:教师
【考点1】教师与教师职业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建设者、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应该把教师工作视为一种专门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也教师界定为“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考点2】教师的职业角色和职业特点
教师的职业角色是指教师在教育系统内的身份、地位、职责及相应的行为模式。现代教师的角色是多重的,其基本角色主要有传道者角色;授业、解惑者角色;示范者角色;管理者角色;朋友角色和研究者角色。
教师职业的特点:复杂性、创造性、示范性、长期性。
【考点3】教师的基本素质
职业道德素质: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团结协作;为人师表。
知识素质:政治理论素养;精深的专业知识;广博的文化基础知识;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
能力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组织教育和教学的能力;自我调控和自我反思能力。
职业心理素质:高尚师德;愉悦情感;良好师生关系;健康人格。
【考点4】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教师专业发展,又称教师专业成长,是指教师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依托专门组织、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通过持续的专业教育,习得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形成专业理想、专业道德和专业能力,从而实现专业自主的过程。
教师的群体专业发展: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是指教师职业不断成熟、逐渐达到专业标准,并获得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
教师个体专业发展:专业理想的建立;专业知识的拓展与深化;专业能力的提高;专业自我的形成。
【考点5】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教师专业发展有理智、实践—反思、文化生态三种取向,而教师专业发展应该是三种取向的整合,具体来说包括以下途径:师范教育、新教师的入职辅导、教师的在职培训、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的自我教育。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