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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学》重要考点三:教育的目的

来源: 2019-07-22 22:10

 【考点1】教育目的及其特点

  教育目的规定了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是培养人的质量规格与标准,是对受教育者的总的要求。教育目的一般由国家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指导一定时期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指国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才提出的总的要求。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产生怎样的结果,其结构层次有上下位次之分,依次为教育目的——培养目标——课程目标——教学目标等。 教育目的有两个较为明显的特点,其一是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具有质的规定性,其二是教育目的具有社会性和时代性。

  【考点2】教育目的的基本类型

  从教育目的作用的特点看,有价值性和功用性之分;从其要求的特点看,有性和发展性之分;从被实际所重视的程度看,有正式决策和非正式决策之分。

  价值性教育目的,即具有价值判断意义的教育目的,含有一定价值观实现要求的教育目的,表示人才培养所具有的某种价值取向,是指导教育活动最根本的价值内核。

  功用性教育目的,即教育在发展人从事或作用于各种事物的活动性能方面所预期的结果,内含对人的功用性发展的指向和要求,在教育实践中以能力、技能技巧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呈现出来。

  性教育目的,也称理想的教育目的,是指具有结果的教育目的,表示各种教育及其活动在人的培养上最终要实现的结果,它蕴涵着人的发展要求具有“完人”的性质。

  发展性教育目的,也称现实的教育目的,是指具有连续性的教育目的,表示教育及其活动在发展的不同阶段所要实现的各种结果,表明对人培养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前后具有衔接性的各种要求。

  正式决策的教育目的是指被社会一定权力机构确定并要求所属各级各类教育都必须遵循的教育目的。

  非正式决策的教育目的是指蕴涵在教育思想、教育理论中的教育目的,它不是被社会一定权力机构正式确立而存在的,而是借助一定的理论主张和社会根基而存在的。

  内在教育目的即具体教育过程要实现的直接目的,是对具体教育活动预期结果的直接指向,内含对学习者情意品行、知识认知、行为技能等方面发展变化预期的结果,通过某门课程及其教学目标或某一单元、某一节课的教学目标体现出来的可预期的具体结果。

  外在教育目的是指教育目的领域位次较高的教育目的,他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在人的培养上所预期达到的总目标和结果,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所属各级各类教育培养人的普遍的原则要求。

  【考点3】教育目的的功能

  教育目的的功能是指教育目的对实际教育活动所具有的作用,主要包括:对教育活动的定向功能;对教育活动的调控功能;对教育活动的评价功能。以上三个功能相互联系、综合体现。定向功能伴随评价功能和调控功能而发挥;调控功能的发挥需要以定向功能和评价功能为依据;评价功能的发挥凭借定向功能。

  【考点4】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

  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一个国家教育目的的制定往往依据自身国情,把社会对教育最迫切的要求与教育不能满足这一要求之间的矛盾,作为制定教育目的的中心问题。

  人自身发展的需要。教育为社会服务是通过培养人来实现的。具体个人是教育的对象,每个人有不同的禀赋、个性、特点、兴趣、爱好和特殊才能。因而在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中,提出了“培养个性特长”的要求。

 

  【考点5】教育目的确立中的价值取向

  人本位的价值取向。人本位的价值取向强调人的价值高于社会价值,人作为教育目的根本所在。教育价值在于满足人的个性发展及需要;教育目的根本在于促使人的本性、本能得到自然发展;教育目的的选择应依据人的本性发展和自身完善这种“天然的需要”。

  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把满足社会需要视为教育的根本价值。社会本位论认为,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是社会的要求,因为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受制于社会环境。教育的目的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成员和公民,教育质量和效果可以用社会发展的各种指标来评价。代表人物有赫尔巴特、涂尔干、巴格莱等。

  【考点6】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的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表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考点7】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所谓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即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还包括人的道德的发展。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

  【考点8】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构成

  所谓全面发展教育是对含有各方面素质培养功能的整体教育的一种概括,是对为使受教育者多方面得到发展而实施的多种素质培养的教育活动的总称,由多种相互联系而各具特点的教育组成,主要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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