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招聘考试知识点的公共基础知识五
1.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其主观能动性主要表现在他具有个人的爱好、兴趣、追求,有个人的独立意志。
2.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所确定的保护儿童的基本原则是:儿童利益原则、尊重儿童尊严原则、尊重儿童观点和意见原则、无歧视原则。
3.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中小学生的身份定位是: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种类中等或初等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4.作为权利主体,学生所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人身权和受教育权。
5.教师职业从性质上来说属于专门职业。
6.一名教师是否能较好地履行教师角色,根本上还在于教师的专业素养。
7.教师所需具备的专业素养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素养和教育专业素养。
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对教师概念作了明确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教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9.在教师的聘用上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教师资格制度。
10.师生在教育内容的教与学上构成授受关系。
11.教育目的的层次包括国家的教育目的、各级各类的培养目标和教师的教学目标。
12.智育是授予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智力和与学习有关的非认知因素的教育。
13.体育是授予学生有关身体健康的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体力,增强他们的自我保健认识和体质,培养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和习惯,增强其意志力的教育。
14.劳动技术教育是引导学生掌握劳动技术知识和技能,形成劳动观点和习惯的教育。
15.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所确定的保护儿童的基本原则不包括:无差别原则。
16.学生所享有的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指的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17.一般来说,教师所扮演的职业角色不包括服务者角色。
18.联合国大会所通过的旨在青少年、儿童佥权益的《儿童权利公约》颁布于:1989年。
19.教师职业的特点在于其职业角色的:多样化。
20.学生发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转变为现实性的条件是个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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