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湖南新课改学生观

来源: 2019-08-09 23:09

新课程改革倡导“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这个人指的是谁呢?这里的“人”显然指的是学生。那么以人为本,也就是以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根本出发点,核心就是“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以人为本的学生观的内涵包括:

首先,学生是发展的人。学生的发展,是指在遗传、环境和学校教育以及自我内部矛盾运动相互作用下,身体和心理两方面所发生的变化过程及结果,是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里,针对学生的发展,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学生发展的规律性主要体现在身心发展上,我们应该应用这些规律进行教学活动的开展,调整我们的教学策略。这里主要列举五大规律: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和个别差异性。针对这个考点,一般来说都是为单选题来考查。

学生具有巨大发展潜能。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求教师应当把学生看做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学生,倡导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评价,做到对每个学生不抛弃不放弃。

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作为发展中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实践中,人们往往会忽视学生正在成长的特点,要求上也是十全十美,对学生求全责备。这是和发展的观点相对立的。把学生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来看,就要看到学生身上的不足,也要允许学生犯错误。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改正错误,才能不断促进学生成长。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具有发展潜能和学生处于发展过程中,可以在案例分析题中作为作答论点进行备考。

其次,学生是独特的人。学生是完整的个体,在长期的学校教育中,有些老师重智育轻德育,重做事轻做人,重理论轻实践。在这些老师头脑中,学生并非独立的个体,而只是片面的学习机器。以这种观念和方式培养出来的人无疑会有很大缺陷。每个学生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与成人之间还存在着巨大差异。针对这个内涵,考生要以材料题备考。

最后,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学生不是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承认并正视现代学生群体特征以及与成人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性。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学生是责权的主体。享有权利也要承担责任。针对这个内涵,可以作为选择题和材料题备考。

新课改学生观历来都是考试的重要考点,考生备考中要充分重视。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