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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教师招聘“补贴”与“津贴”概念辨析

来源: 2019-08-11 18:47

在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科目中,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包含“补贴”与“津贴”的规定,很多同学在备考时对于区分两个名词都存在疑问。今天我们则就二者的含义及考型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1.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作业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第三十一条有关教师待遇的部分中规定: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考题展示:

【单选】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答案】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教育政策的了解。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因此本题选C。

2.补贴:则是指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含肉类等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以及提高煤炭价格后,部分地区实行的民用燃料和照明电价格补贴等。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考题展示:

【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当予以补贴。

【答案】错误。解析:应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单选】张老师大学本科毕业后自愿到少数民族地区从事教肓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应当依法对张老师( )。

给予补贴 B.给予表彰 C.进行奖励 D.提高律贴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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