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招聘考试2018年历年真题(156)
三、刑事法律责任
(一)含义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由于实施刑事违法行为所导致的受刑罚处罚的法律责任,简称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
(二)具体表现
在教育领域的考查之中,刑事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种情况:
1.公民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如侮辱、殴打教师、学生情节严重的;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等。
2.财产数额巨大。如侵占、克扣、挪用教育经费或义务教育经费的;侵占或者破坏学校校舍、场地和设备情节严重的等。
3.构成犯罪。如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承担方式
负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刑罚处罚。这是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的根本区别。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有:(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四)考题方式
《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 D.行政责任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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