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儿教师资格知识点:幼儿生活常规教育的内容及要求
幼儿生活常规教育的内容及要求
1.幼儿生活常规教育的内容
(1)引导幼儿懂得有规律的生活有益于健康的道理,可以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和生活制度。
(2)让幼儿学习生活基本技能,培养生活自理能力。
(3)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2.幼儿生活常规教育的要求
(1)对不同年龄儿童的要求应有差别。根据不同年龄儿童身心发育的特点,教师应制订不同的生活常规要求。
(2)具体而规范。学前儿童在幼儿园一日生活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照生活常规教育的具体要求接受培养和训练。通过日复一日的动力定型,儿童就会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和习惯。
(3)保育和教育相结合。培养幼儿生活常规需要保育和教育同时进行。
(4)注意照顾个体差异。不同年龄、体质、气质的儿童,生活和学习能力有明显的个体差异。
培养幼儿良好生活、卫生习惯的方法
1.榜样示范法.
(1)充分利用幼儿好模仿的心理特点,通过树立榜样,为幼儿示范良好的卫生习惯。教师要提高个人修养,为幼儿树立好榜样。
(2)同伴间的影响力对孩子的发展也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善于抓住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小事,把握好教育时机,让孩子向孩子学习。
(3)文艺作品中的人物形象鲜明,给幼儿留下深刻的影响,成为他们模仿的对象。
2.家园共育法.幼儿园每一项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家庭,幼儿的良好习惯仅在幼儿园培养是远远不够的,要得到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教师应与家长多沟通,并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良好习惯养成的重要性,帮助家长建立正确的教养观念,要求家长密切配合幼儿园,达成共识,使幼儿在幼儿园形成的行为习惯在家里得以延续和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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