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资考试直观性原则与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的区别
直观性教学原则,是指根据教学活动的需要,让学生直接感知学习对象。
这一原则是针对教学中词、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相互脱离的矛盾而提出的。其意义在于克服学生在学习和理解过程中的困难,通过提供给学生直接经验或利用学生已有经验,帮助他们掌握原本生疏难解的理论知识。所谓“感知”,得借助感官进行,我们人体的感官包括眼睛,鼻子,嘴,皮肤等,那就带给我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皮肤觉。所以一般情况下,老师会给我们一些直观的物品让我们去看,去听,去闻,这就是建立在自己感知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复杂知识的理解。比如,一开始上地理课的时候,老师在上课的时候为了让学生明白地球的自西向东旋转,因为这个内容太过于抽象,学生难以想象,所以老师一般会拿一个地球仪在全班面前展示它的旋转过程,此时,学生就可以通过用眼睛去看,去观察,据此来理解这个知识点。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指教学要以学习基础知识为主导,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上去理解知识,注意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达到学懂学会、学以致用的目的。
此原则可以分两部分进行解释。前半句理论建立在实际经验的基础上去理解,所谓经验,一定是生活中已经经历过得事情。比如,老师为了区分“买”与“卖”的时候,会说“少了就买,多了就卖”。这就是在我们实际生活经验中去理解这两个字的含义,而不是现场给东西去看、去听、去闻、去感知。后半句“注意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达到学懂学会、学以致用的目的。”其含义可理解为学懂之后要会用,比如学完了某个知识点之后,让学生课下根据所学内容去行动,这就有了学以致用的作用,而直观性教学原则则没有这层含义。
简单归纳这两者的区别。直观性教学原则说的是借助感官,获取感性认识来理解抽象概念。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更多是借助生活已有的经验理解知识,同时能够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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