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考点:教师的职业素养
教师职业素养是由教师的社会角色、地位及其职能等决定的。具体来说,教师职业素质的基本结构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道德素质、知识素质和能力素质。
一、道德素质
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教师职业道德主要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二、知识素质
教师担负着全面培养学生的任务,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综合知识。
①教师必须具有扎实的业务知识;
②教师必须掌握教育科学理论和教育教学艺术;
③教师要掌握教育管理方面的知识。
三、能力素质
第一,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讲课能力,掌握教学的基本功,如教师应具备分析、处理教材的能力,选择和运用教育教学原则和方法的能力;
第二,教师应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的能力,包括课堂教学的组织能力,管理学生、班集体的能力,从集体中选拔学生干部的能力等。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