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点:教师职业行为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中的教师职业行为要求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 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在教育活动中运用行为规范恰当地处理与学生、学生家长、同事以及教育管理者的关系。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据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一、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思想行为规范
1.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 树立素质教育观念,教书育人;
3. 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4.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5. 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二)教学行为规范
1. 课前做好备课;
2. 课中做好互动;
3.课下耐心辅导学生。
4.不能占用学生的课余休息时间,不能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三)人际行为规范
1.教师与学生间的交往要做到: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情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循循善诱,不偏不袒;客观、公正地对待和评价每名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不以师生关系谋取私利。
2. 教师与教师间的交往要做到:互相尊重,切忌嫉妒;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平等相待,不卑不亢;乐于助人,关心同事。
3. 教师与领导间的交往要做到:尊重领导,服从安排;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4. 教师与家长间的交往要做到:尊重家长,理解家长;经常家访,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教育学生。
(四)仪表行为规范
1.要以学生的欣赏水平为前提。
2. 与自己的性格特点相得益彰。
3. 应符合自己的年龄特征。
4. 要与课堂教学的情调相适应。
(五)语言行为规范
1. 要使用普通话;
2. 课堂用语、语法要规范;
3. 语义要明确、表达要清楚;
4. 语句要完整、连贯、有逻辑性。
二、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处理好的几大关系
(一)教师——学生
1. 尊重学生,即要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尊重学生的情绪情感;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选择和判断;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
2. 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形成高度负责的工作作风。塑造良好的外在形象,符合教师的言谈举止。加强技能技巧的训练,并能将技能技巧运用于不同领域教学中。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
3. 教师要理解与宽容学生的错误,教师应以理解、宽容的心态对待学生的错误,心平气和地帮助学生分析错误的原因,让学生心悦诚服地接受教师的批评,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二)教师——家长
1. 尊重和信任家长。
2. 与家长进行真诚的交流。
3. 理解并尊重家长的意见和看法。
(三)教师——同事
1. 地位平等,尊重他人。
2. 同事之间相互理解。
3. 与同事之间搞好团结,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四)教师——教育管理者
1. 教师应当尊重教育管理者根据自己的管理职责所开展的教育管理活动。
2. 教师应当在自己的职业行为上支持学校管理者对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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