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历年核心考点:写作能力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历年核心考点:写作能力
教育写作要求考生掌握文体知识,能按照选定的文体进行写作;能够根据文章中心组织、剪裁材料;具备布局谋篇、安排文章结构的能力;同时语言表达准确、鲜明、生动。能够运用多种修辞手法增强表达效果。
1.根据需要按照选定的文体写作
2.根据文章中心组织、剪裁材料
3.布局谋篇.安排文章的结构
4.语言表达准确、鲜明、生动,巧用修辞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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