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历年核心考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
(一)基本理念
第一,三维目标观,即教学的目标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
第二,综合课程观,课程的设置要更加综合,体现整体性、开放性、动态性,培养学生综合的视角和综合的能力,以适应科学技术既分化又综合的现实。
第三,内容联系观,即课程内容的教学,要努力与社会生活相联系,与学生已有的经验相联系,加强教学内容的“生活化”,使学习更有意义。
第四,学习方式观,强调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合作性、创造性,使学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五,发展评价观,重视学习的过程评价,通过评价发挥促进学习的作用,而不是检查验收的作用。
第六.校本发展观。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开发校本课程,增强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校、教师、学生的特色发展。
(二)核心理念
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教育以人为本.即“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
(一)新课程改革的总目标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了新课程的培养目标: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1.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
2.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
4.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
5.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
6.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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