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考点:小学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的概念
教学方法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办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获得身心发展的方法。
教授法必须依据学习法,否则便会因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而不能有效地达到预期的目的。但由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在教法与学法中,教法处于主导地位。
选择与运用教学方法时,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目的和任务的要求;(2)课程性质和教材特点;(3)学生特点;(4)教学时间、设备、条件;(5)教师业务水平、实际经验及个性特点。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