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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教师资格考试: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常考知识点-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来源: 2019-04-20 14:34

 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在教师资格考试中,是一个经常考察的知识点。通常是以单选题的方式来考察,有时也会涉及到一些材料分析题。而且也是在考试中出题概率非常大的一个重要的知识点。下面详细梳理一下相关知识点,帮助大家理解。

 

1.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的规律

 

(1)学生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

 

(2)学生学习间接经验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

 

首先,我们需要清楚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分别是什么。直接经验指的是学生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体悟、感知出来的知识。而间接经验指的是学生学习的是历史进程中人类积累的一切经验,文化成果。

 

其次,学生主要是通过书本来学习知识,而书本上的知识大多都是前人总结出来的经验。所以说我们所学的知识以间接经验为基础。

 

最后,学生学习间接经验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为什么呢?原因在于学生学习的书本知识是以抽象的文字符号表示的,是前人的认识和概括,而不是来自学生的实践和经验,所以在教学中要充分利用学生的已有经验。

 

2.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的规律

 

(1)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

 

(2)智力发展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

 

一是掌握知识是发展能力的基础。但需要注意的是掌握知识虽是基础,但并不意味着掌握知识一定可以发展能力。就像我们很多人记住了很多单词、语法知识,但是口语交流的能力还是很低。

 

二是发展能力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学生只有具备一定的能力,才能够学习掌握一些知识。

 

3.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统一的规律(教学过程中知、情、意的统一规律)

 

(1)知识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础

 

(2)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又为他们积极地学习知识奠定了基础

 

这一规律同样包含两个内容,一是知识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础。例如:学习了狼牙山五壮士,培养出学生的爱国情怀。二是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又为他们积极的学习知识奠定了基础。

 

4.教师的主导与学生的主体相统一的规律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组织者的地位,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2)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学习主体的地位,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

 

(3)建立合作、友爱、民主平等的师生交往关系

 

这一规律也包含两个内容,一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组织者的地位,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教师指引着学生的学习方向、内容、进程以及结果和质量,还影响着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

 

二是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学习主体的地位,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主要体现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要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学习内容以学生的兴趣、需要来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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