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之教育理论教育学复习要点(二)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与特点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三条对教师的概念作了全面、科学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教师的社会地位的专业性。
(二)教师职业的特点:职业角色的多样化。
(三)教师劳动的特点:1、强烈的示范性;2、独特的创造性;3、空间的广延性和时间的连续性
二、教师素养
(一)思想道德素养:1、思想素养2、政治素养3、职业道德素养
(二)知识素养
1、教师需具有学科专业素养:①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②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③了解学科的发展脉络;④了解该学科领域的思维方法和方法论。
2、教师需具有教育专业素养:①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②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③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能力素养:1、基础能力素养;2、职业能力素养
(四)心理素养
(五)身体素养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