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学知识辅导:教育心理学概述(2)
(一)什么是心理
提起心理,有些人总感到神秘莫测,常有人认为学了心理学就能猜度人心,甚至有人把心理学研究与算命、看相等活动等同起来。过去,还有人把心理理解为脱离人的肉体而独立存在的灵魂,宣扬灵魂不死的观念,什么灵魂上天便成神,灵魂入地便成鬼。这些都是对心理的误解,是无稽之谈。
要了解心理究竟是什么?必须先弄清楚两个问题:
一是心身问题,即心理与生理的关系问题。有人主张心生相等论,把心理看成就是生理,这实质上就是取消了人的心理。有人主张心生平行论,这是一种二元论的观点。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科学的心理学关于心生关系的理论是:心理是在生理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生理活动是心理的物质基础。根据现代生理学的研究,心生的关系还应当具体理解为:心理是人体,特别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心理的器官。这就要与中外历史上一个长时期把心理和心脏联系在一起的不科学的说法区别开。人脑产生心理可以从双头人的心理有所不同和大脑受到损伤者其心理活动要发生变化的现象得到证明。
二是心物问题,即心理与外界实物(客观现实)的关系问题。这里也有两种不正确的见解。一种是心物等同论,如庸俗唯物主义观点便是。另一种是心物平行论,如我国古代宋尹学派的观点便是。当然对这两种观点我们都是不同意的。科学的心理学则认为,心物关系是:心理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客观现实是心理的对象。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心物的这种关系还可具体理解为:第一,客观性。外界事物是什么样子,头脑中反映的也是什么样子,二者是近似的。第二,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知识、经验、兴趣、世界观不同,对同一事物的反映也不完全相同,它总是带有个人的色彩,这是主观性的表现。第三,社会性。人是社会的一员,对人的心理影响最大的是社会因素。在不同的社会,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不同,心理也不相同,一个人如果离开了人类的社会生活,就不会具备人的心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给心理下一个定义:心理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主观反映。
(二)心理的分类
人的心理现象是丰富多彩的,心理包括的方面很多,有低级的,有高级的,有简单的,有复杂的。人在一切实践活动中,在劳动、学习和游戏的过程中,都有心理活动。心理活动是清醒着的人无时无刻不在产生的,因而也是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切身经验都很熟悉的。比如:我们听到声音,看到光亮,尝到滋味,闻到气味,摸到物体的软硬,感到内脏的活动和疼痛等等,这些都是感觉和知觉。我们时常在记住很多的事情,并能回忆起以往的经历,对于听过的歌声话语、看过的音容笑貌,在多少年以后,还能记起,这是记忆。人不只能反映事物的形象,而且还能凭借着人所特有的语言,通过分析、综合,判断事物的本质,探索和揭示宇宙的奥秘,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这是思维。我们还可以想象出古代身着树叶、手持石斧的原始人,想象未来,这是想象。这些是心理的认识过程。人在活动过程中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就实现着对客观世界的由浅入深、由现象到本质的认识。
然而,人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并不是冷漠地、无动于衷地、消极地认识世界的,而总是伴随着喜、怒、哀、乐、惧、欲等各种各样的情绪、情感,并根据自己的或社会的需要采取亲近或疏远的态度。这是心理的情感过程。人们还总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带着一定的情感,为着一定的目的,在克服困难中对客观世界发生反作用。这表现在有意识、有目的的行动中。在行动之前制订行动方案,在行动中下决心、勇敢果断地实行计划。这是心理的意志过程。
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以及情感和意志,所有这些都是心理现象,或叫做心理过程。它们彼此之间既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又是互不相同的。各种心理过程,作为人脑反映现象的形式,是人类共有的。
人的心理现象不仅有人类共同的、一致的一面,而且还有因人而异、互不相同的一面。比如,在认识事物时,有的人认识深刻,有人肤浅;有人记得快,有人记得慢,有人记得牢,有人忘得快;有人考虑问题喜欢钻牛角尖,有人善于随机应变,灵活机敏。在对待事物的态度上,有人热忱,有人冷淡;有人容易激动,可是事过则淡漠,有人表面上平淡,而感情深沉。在行动上有人勇敢顽强,有人则怯懦、软弱;有人有毅力、有恒心,有人则半途而废;有人目光远大、乐观,有人目光短浅、悲观;有人踏实、勤恳,有人轻浮、怠惰;有人谦虚谨慎,有人高傲自大。真是“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人的心理不同,就如同人的面貌不相同一样),人的心理是千差万别的。这种表现在心理过程之中的个人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点,就叫做个人的心理特征(简称个性特征),它包括兴趣、能力、气质和性格。
人的这些复杂多样的心理现象并不是相互孤立地发生和发展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常言道:“知之深,爱之切,行之坚”,这是说知、情、意三者的关系。而心理过程和个人的心理特征也是彼此互相影响的:一方面,人的心理过程都发生在具体的人身上,都有个人的特点;另一方面,一个人的个性特征又都是通过心理过程表现出来的。这些心理现象相互联系、交错进行,就构成了人的完整的心理面貌。
为了研究方便,我们把它们加以分类。关于心理有两种分类法,即三分法和二分法。以上列举的心理现象是属于三分法。
三分法和二分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把心理过程划分为知、情、意三个方面,后者把心理过程划分为认识和意向两个方面。
二分法者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人对待客观世界的任务有二:一是认识世界,这反映到心理上就是认识过程;二是改造客观世界,这反映到心理上就是意向过程。这种分法也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