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学知识讲义:学习理论流派的介绍(10)
3.定向化教学观点的规律依据
定向化教学是以我们对学生学习规律的认识为直接依据的。如前所述,在教育系统中,学生所要构建的心理结构包括能力结构和品德结构。能力与品德的形成是通过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的获得及广泛迁移而实现的。而能力与品德的构建又是在一定的学习活动中进行的,受一定的学习动机及学习积极性制约。因此,学习动机及其积极性的形成规律,知识的掌握规律,技能的形成规律,行为规范的接受规律及各种学习的迁移规律是直接制约能力与品德结构形成发展的,是定向化教学观点的规律依据。
(1)学习动机及学习积极性形成规律
依据结构化教学观点,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学生构建能力与品德的心理结构。学生是构建心理结构的主体。心理结构构建的成败必然首先受制于个体的学习动机及学习积极性。因此,学习动机及学习积极性的形成规律是一切教学活动要关心的。
学习动机作为学习活动的启动机制、作为学习积极性的内在源泉,是由学习需要和学习期待构成的。学习需要即追求学习成就的一种心理倾向,是在问题情境中产生的一种活动的激起状态。学习需要可以激起学习活动,激发学习驱动力。学习期待则指对学习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的意念,即学习目标在学生头脑中的反映。学习期待直接制约学习活动的方向,起诱发学习的作用。在统一的学习动机结构中,学习需要和学习期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学习需要是产生学习期待的前提之一,学习期待则指向学习需要的满足。学习需要是学习动机结构中的主导成分。
在教学过程中,在学生已有一定的学习需要的情况下,教师应通过积极创设问题情境、恰当控制动机水平、充分利用反馈信息、正确处理奖惩关系、妥当组织学习竞赛、正确指导学习归因等方式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以使学生积极地投入学习活动,提高学习的成效。
(2)知识及其掌握规律
知识是作为客观事物的特征与联系在人脑中的一个主观表征,是教学系统中所要传递的经验要素之一,是形成发展能力所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因素。知识按其表征形式,可分为感性知识(感知、表象)和理性知识(概念、命题);按其表述形式,可分为陈述性(描述性)知识和程序性(操作性)知识。
知识的掌握指经验传递系统中学生对知识的接受与占有,其实质是通过一系列心智活动在头脑中建立起相应的认知结构。知识的掌握依其表征形式,可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按知识结构之间的联系来分,知识的掌握可分为归属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两大类。归属学习又包括上位学习和下位学习。
虽然知识及其掌握存在着不同的类型,但是,知识的掌握一般要经过知识的领会、巩固和应用三个环节,通过直观、概括、具体化以及识记、保持等认识活动才能实现。直观、概括、具体化是知识掌握过程中的认识活动,起主导作用;而识记、保持属于知识掌握过程中的记忆活动,起辅助作用。
直观、概括、具体化构成了知识掌握过程中的认知活动,其中直观和概括实现着知识的领会,具体化完成着知识的应用。但是在知识掌握过程中,仅有认知活动是不够的,还必须有记忆活动以实现对知识的巩固。知识的巩固是通过识别和保持来达到的。所谓识记,就是通过识别和记住事物,使头脑中建立起来的认知结构留下痕迹并使痕迹加深的过程。这是在反复学习的基础上实现的。所谓保持,是指主体对于认知结构痕迹的储存,这是在识记的基础上通过巩固复习以克服遗忘而实现的。直观、概括、具体化和识记、保持这五个基本认知动作在统一的知识掌握过程中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这就构成了知识掌握过程中的认知动作的动态结构(图10)。在知识掌握的动态结构中,直观、概括、具体化这些认知动作在知识掌握过程中占主导地位。在实际的知识性教材教学中,应着重注意知识的直观、概括和具体化过程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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