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学教育心理学 辅导资料:学习的基本理论(1)
第一节学习的实质与类型
一、学习的实质与特性
学习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学习指人和动物在生活过程中,凭借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相对持久的变化。
学习是后天习得的活动,是由经验或实践引起的。
学生的学习是人类学习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的,是在较短的时间内接受前人所积累的文化科学知识,并以此来充实自己的过程。其学习内容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知识、技能和学习策略的掌握;二是问题解决能力和创造性的发展;三是道德品质和健康心理的培养。
二、学习的一般分类
(一)加涅的学习层次分类
加涅把学习分成八类:①信号学习。②刺激一反应学习。 ③连锁学习。④言语联结学习。⑤辨别学习。⑥概念学习。⑦规则或原理学习。⑧解决问题学习。
(二)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
加涅后来进一步提出了五种学习结果,把它们看做是五种学习类型。分别是:①智慧技能。②认知策略。③言语信息。④动作技能。⑤态度。
(三)我国心理学家的学习分类
我国教育心理学家把学生的学习分为知识的学习、技能的学习和行为规范的学习三类。
知识是客观事物的特征和联系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它是来自反映的对象本身的认知经验。
技能是通过学习而形成的符合法则要求的活动方式,它是来自于活动主体所做出的行动及其反馈的动作经验。
行为规范是用以调节人际交往,实现社会控制,维持社会秩序的思想工具,它来自于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交往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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