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大纲《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一、考试目标
1.体育学科的知识与能力。掌握体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够在高中“体育与健康”教学中有效地运用;掌握体育学科的教学理论和方法;了解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性质和基本理念,能够合理运用《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指导教学。
2.体育教学的设计能力。能够合理制定和表述教学目标,对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进行合理的选择与设计,正确选定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和运用多种教学资源;采用恰当的教学策略和教学模式,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学习过程。
3.体育教学的实施能力。掌握高中“体育与健康”教学实施的组织形式及基本步骤,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与手段;具备准确讲解、示范和纠正错误动作的能力,具备激发学生学习“体育与健康”的兴趣、有效地引导和组织学生学习活动的能力,具有处理体育课堂中安全和突发事故的能力。
4.体育教学的评价能力。了解“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的基本类型和具体方法,能够合理运用多种评价方式,通过教学评价改进教学,促进学生体质和运动技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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