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大纲《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一、考试目标
(一)地理科学知识与运用能力
1.了解地理科学的特点。
2.掌握地理科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和基础理论。
3.运用空间思维等地理科学的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地理问题。
(二)地理教学知识与运用能力
1.了解初中和高中地理课程的性质、地位、理念、设计思路和主要内容。
2.掌握地理教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常用方法。
3.会初步运用地理教学的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地理教学的实际问题。
(三)地理教学设计能力
1.了解高中学生地理学习需求和已有学习经验。
2.掌握地理教学设计的基本环节。
3.能够结合具体的课题进行地理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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