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大纲《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一、考试目标
1.历史学科的知识与能力。掌握历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了解认识历史的基本方法,并能够在高中历史教学中有效地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及方法;掌握历史学科教学的理论和方法,了解高中历史课程的性质和基本理念,能够运用高中历史课程标准指导教学。
2.历史教学设计能力。能够准确地确定和表述教学目标,正确选定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合理选择和运用多种教学资源;对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进行合理的设计,选择恰当的教学策略、教学方法和手段,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学习过程。
3.历史教学实施能力。掌握高中历史教学实施的组织形式及基本步骤,恰当地运用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能够准确地表述教学内容,有效地引导和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学法指导;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历史教学。
4.历史教学评价能力。了解历史教学评价的基本类型和具体方法,能够合理运用多种评价方式,通过教学评价改进教学和促进学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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