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大纲《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一、考试目标
1.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能力。掌握思想政治学科的基础知识,具有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综合运用思想政治学科知识的能力。
2.思想政治课程理论知识与能力。了解思想政治课程理论的基本知识,明确思想政治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把握思想政治课程的基本理念和目标;理解《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课程内容目标、提示与建议,领会其蕴涵的课程设计思想与方法,具有思想政治课程设计与实施能力。
3.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与能力。掌握思想政治教学基本理论知识;理解《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教学建议,领会其蕴涵的教学设计与实施理念,具有思想政治教学设计与实施的能力。
4.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评价理论知识与能力。掌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评价的基本理论知识;理解《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评价建议,把握其教育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与标准,具有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评价的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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