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大纲《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一、考试目标
1. 生物学科知识与能力
掌握生物学科的基本事实、概念、原理和规律等基础知识,具备生物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和实验技能;了解生物学科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关注生物学科的最新进展;能举例说出这些知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
2.生物学教学知识与能力
掌握生物学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准确理解《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并能用其指导高中生物学教学。
3.生物学教学设计能力
根据生物学科的特点,针对高中学生的认知特征、知识水平及学习需要选择教学内容,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确定恰当可行的教学目标,确定教学重点和难点,选择合适的教学策略和方法,合理利用课程资源,设计多样化的学习活动,形成完整的教学方案。了解生物学教学评价的基本类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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