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大纲《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一、考试目标
1.数学学科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掌握大学本科数学专业基础课程的知识和高中数学知识。具有在高中数学教学实践中综合而有效地运用这些知识的能力。
2.高中数学课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理解高中数学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和目标,熟悉《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标》)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要求。
3. 数学教学知识的掌握和应用。理解有关的数学教学知识,具有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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