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学政治教师复习:第一部分国家制度
第一部分:国家制度
考点1
1.国家的含义: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构。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国家还具有主权属性和社会属性。
2.国家性质即国体
①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说就是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②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着国家性质,因此,国家的根本属性是阶级性。国体体现着国家的阶级本质和内容。
③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实行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是判断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
3.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①民主与专政是国家权力的两个方面,是国家阶级性质在国体方面的具体体现。
②民主的含义:民主是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通常又叫“民主制”,它是与专制制度相对的国家制度。
③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佳。对国家的管理只是统治阶级的事,被统治阶级不可能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因此,世界上不存在超阶级的民主。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④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的统一。专政, 即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任何国家都具有专政的职能,都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实行民主制的国家同样具有专政的职能,是统治阶级的民主和被统治阶级的专政相结合,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
⑤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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