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学《教育心理学》知识考点:技能的一般概述
第七章 技能的形成
第一节 技能的一般概述
一、技能及其特点
所谓技能,一般认为是通过练习而形成的合乎法则的活动方式。(判、单)
技能是通过学习或练习而形成的,不同于本能行为。
技能是一种活动方式,是由一系列动作及其执行方式构成的,属于动作经验,不同属于认知经验的知识。技能的学习要以程序性知识的掌握为前提。(判)
技能中的各动作要素及其执行顺序要体现活动本身的客观法则的要求,不是一般的习惯动作。
二、技能的种类
(一)操作技能
操作技能也叫动作技能、运动技能,是通过学习而形成的合法则的操作活动方式。
首先,就动作的对象而言,操作技能的活动的对象是物质性客体或肌肉,具有客观性。其次,就动作的进行而盲,操作动作的执行是通过肌体运动实现的,具有外显性。再次.就动作的结构而言,操作活动的每个动作必须切实执行,不能合并、省略,在结构上具有展开性。
(二)心智技能
阅读技能、运算技能、记忆技能等都是常见的心智技能。
三个特点:①对象具有观念性。②执行具有内潜性。③结构具有简缩性。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