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辅导:学校教育制度
第三节 学校教育制度
教育制度是指国家对教育目的、教育方针、教育行政管理、教育经费控制等关乎教育的一些重要方面和完整的教育教学机构体系所作出的明确的、严谨的规定和安排。一个国家的教育制度体系内既包括学校教育机构,又包括校外儿童教育机关和成人文化教育机关。
这是广义的教育制度。教育制度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方面。
一、学校教育制度概述
(一)学校教育制度的含义
学校教育制度是狭义上的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它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学校教育系统是国家对年轻一代进行教育的最严密、最有效的组织,它集中体现了整个教育制度的精神实质。因而,学校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整个教育制度中最主要的和最核心的部分。研究教育制度主要就是研究学校教育制度。
学校教育制度制定得是否正确和完善,直接关系到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教育目的的实现、学校课程的实施、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进行以及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而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儿童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二)学校教育制度确立的制约因素
1.学校教育制度为一定社会的政治制度所制约。这表现在,一定社会的统治者总要使教育为它的统治服务。在阶级社会中,学制体现出强烈的阶级性,它具体体现在学校为谁开办、服从哪个阶级的利益、培养什么样的人等重大问题上,也就是说,教育目的、办学宗旨、入学条件的规定、课程内容倾向等都体现出强烈的政治经济色彩,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政治经济利益的需要。例如,我国奴隶社会的“学在官府”,封建社会以“国子学”、“太学”等为主干的等级学校,古希腊、古罗马的旨在培养“既健且美”的“哲学王”式统治者的各级各类学校,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初期所实行的既要保持资产阶级统治地位又要使有一定知识文化的劳动阶级为其服务的“双轨制”,都反映出学制受一定的政治经济所制约。
2.学校教育制度为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所制约。当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水平时,自然就会对生产者的知识技术水平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那种简单的劳动过程中的口耳相传或艺徒制知识技能传授方式显然不能满足这种要求,必须依赖大面积的正规的学校教育,这样一来,自然会引起学校类型、学校层次、学习年限等学制方面的突破和变化。如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广大劳动人民被排斥在学校教育之外,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巩固政治经济制度的需要,另一方面也由于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奴隶和农民并不需要有多少知识就可以进行生产,生产劳动本身并未向学校教育提出它的要求。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劳动人民的教育被纳入到学校教育制度之中,主要是由机器大生产的需要和它所提供的可能性所决定的。此外,生产力发展水平对学校的师资数量和质量、设备与教材的扩充和更新也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近三十年来,电子计算机、生物工程、激光、光导纤维等新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带来了社会生产力的巨大提高,世界各国都注意研究教育与生产、教育与科技发展的关系,不断改革学校教育制度,以培养新时代的高质量人才。
3.学校教育制度为人的身心发展规律所制约。一个人从出生到青年期,要经历不同年龄的身心发展阶段。这些阶段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人在各个年龄阶段有其发展的特点,学校教育制度要适应人的身心发展的这种客观规律,确定入学年龄、修业年限、各级各类学校的划分等都要考虑到这种特点,契合他们的智力和体力发展水平。例如,人们认识到童年关键期的存在,就提早了人学年龄,使早期教育得到强调;出于照顾儿童身心发展的个体差异上的考虑,设立盲聋哑弱特殊学校就成为必要。
二、学校教育制度的确立
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发端于西方。大约从19世纪中期开始,近代学校教育体系初步显现,此后,随着国家对教育干预力量的不断加强,随着大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学校教育体系不断组织化、社会化和完善化,到20世纪中期,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基本形成。纵观古今学校教育的发展,我们发现,学校教育制度是沿着从双轨到单轨这样一个脉络沿革发展的。
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是在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初期伴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而出现的。
学校教育从它出现之日起,就带有鲜明的双轨痕迹,古罗马的双轨制最为典型。在古罗马,原始社会的公共教育机构“青年之家”逐渐分化演变为两种学校体系:一种是小学,为家境一般的平民子弟开设,学习读写算和十二铜表法;另一种为贵族子弟开设,沿循着从家庭教育、文法学校到修辞学校这样一个层级渐次提升的学习序列。这两种相互平行的学校教育体系并不是依据相关的法令和规范而建立的,而是由于社会等级和财产的划分而出现的一种自然状态的双轨制。同时,这些学校教育虽然具备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师等一些学校教育的特征,但古代学校的职能较为简单,教育组织形式采取个别教学,学校之间并无明确的分工和隶属与衔接关系,还未形成完整的学校教育体系,因而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制度化的学校教育。真正的学校教育制度以双轨制的形式萌发于近代,并以单轨制的形式完备于现代。
近代双轨制中的一轨是指欧洲由教会和私人举办的面向平民大众的初等教育。从15世纪起,随着基督教的改革和奋兴,欧洲一些国家出现了早期的初等学校,这些学校大多是教会或各个教派为急于传播教义和争取教民而设立的,从创办初衷到教学内容都充满了浓厚的宗教性。进入17世纪以后,慈善学校、私立学校开始出现,初等教育出现世俗化倾向,并成为主要为下层阶级子弟设立的教育机构,教学条件、教学水平都不是很高。到l8世纪末,在英法等主要欧洲国家,独立的、终结性的、主要以下层社会子弟为教育对象的慈善的初等教育模式基本形成。与此同时,上层社会的家庭不屑于子女进入这样的初等教育机构,于是,延聘家庭教师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然后进入文法学校或公学学习。文法学校或公学也是由私人或慈善团体举办,收费昂贵,条件优越,主要面向富人和上层社会子弟,这便是双轨制中的另一轨。这样,具有两个平行的教育体系的近代双轨制在19世纪显现端倪,并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在英法德等国家成为稳定的学制形态。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变革和民主化浪潮的不断高涨,将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衔接起来的呼声愈加强烈,建立一个完整的学校教育系统的问题已经关系到国家的根本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有违民主社会初衷的双轨制遭到质疑,并逐渐向单轨制转向。英国于1944年颁布了《巴特勒法案》后,将公共教育制度改组为由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三级阶段构成的学校体系,形成了完整的国民教育制度。法国在20世纪兴起统一学校运动,促使政府颁布法令,在中学设立统一入学考试制度,提出统一学校制度的方案。这一学制改革有力地冲击了法国的双轨制,使得法国终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实现了由双轨向单轨的转变。德国具有悠久的国民教育传统,因而,在德国,从魏玛共和国时期(1919―1933)起,双轨制受到的批评就尤为强烈。l919年6月德国召开全国教育会议,提出建立统一学校和确保德国学校统一性的建议,主张采用“六三三”学制。经过不懈的努力,德国终于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废除了双轨制,建立起单轨的、统一的国民教育制度。至此,比较先进的几个西方国家都建立起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等几个教育阶段有机衔接、自成体系的国民教育制度,也就标志着教育史上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基本确立。
三、我国学校教育制度
(一)我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历史
建立我国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尝试始于清朝末年。l9世纪下半叶开始,清朝政府在西方近代文明的震撼下和资本主义的影响下,采取了一些改良措施。教育方面的最大改革就是,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指导思想下,“废科举,兴学堂”。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亦称《壬寅学制》,这是我国正式颁布的第一个现代学制,但它没有实施。l904年1月3日,又颁布《奏定学堂章程》,亦称《癸卯学制》,这是我国正式实施的第一个现代学制。《壬寅学制》未及实施即为《癸卯学制》所替代,故《癸卯学制》为我国现代学制之始。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王朝,建立了资产阶级的共和国,教育上提出改革学制的方案,于1922年颁布了对后来影响深远的新学制《壬戌学制》,即通称的“六三三制”,这个学制取法于美国和日本的学制。在国民党统治时期, “六三三制”虽几经修改,但没有实质性改变。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新中国建立。
(二)新中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发展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教育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1949年底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新中国的文化教育政策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教育,它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这种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是为工农兵服务和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教育。
教育方法的根本原则是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在这一方针指引下,我国的学制改革逐步实施:
1.1951年的学制
1951年10月1日《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颁布。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个对学校类型、招生对象等具体问题作出明确安排和规定的学制,奠定了新中国学制的基础。l951年的学制的具体内容为:
(1)幼儿教育:幼儿园收3至7岁幼儿,使他们在入小学前身心得到健全发展。
(2)初等教育:小学给儿童实施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工农速成初等学校、业余初等学校和识字学校对青年和成人实施相当于小学程度的教育。
(3)中等教育:包括中学、工农速成中学和业余中学给学生以全面的普通文化知识教育;中等专业学校为国家建设培养各行各业的技术人才。
(4)高等教育:包括大学、学院和专科学校,在全面的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基础上给学生以高级专门教育。
(5)其他类型教育:各级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以政治教育。此外,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需要,设立各级各类的补习学校和函授学校,并应设立聋哑学校和盲童学校。
2.1958年的试验学制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正确领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扫除文盲,普及教育,培养出一支数以千万计的又红又专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队伍,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巨大的历史任务之一。文件还规定党的教育工作的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根据这个文件的指示精神,1958年下半年开展了教育革命。各地开始进行缩短学制的试验,试验的新学制主要有:小学五年一贯制;中学五年一贯制;中小学七年、九年、十年一贯制;中学“四二”制、“三二”制、“二二”制和四年一贯制。
3.改革开放后的学制改革
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文件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分级管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多种办学形式;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取消原教育部,成立国家教育委员会。对学制结构进行了重新调整,形成了目前我国的现行学制。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是我国教育发展历史上一个重要文献,它从战略的高度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总体谋划,为学制改革指明了方向。《纲要》指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在结构选择上,以九年义务教育为基础,大力加强基础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把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初、中级人才摆到突出位置”。
《纲要》中关于学制改革的主要精神:
关于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是奠基工程,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它既要为提高广大普通劳动者的素质打基础,又要为培养各级各类专门人才打基础,《纲要》指出,我们要以在20世纪末基本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基础,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尤其要发展农村教育。农村劳动者文化程度较低,且农村教育基础薄弱,抓好农村基础教育是关系到我国农村现代化乃至整个国家现代化的根本性问题,因此,农村教育应成为社会关注和教育投入的重点地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模式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劳动技术和身心健康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关于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中也应开设一些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也要重视高等职业教育。从社会发展需要看,有相当多的人在基础教育后就要分流进人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数的比例应进一步提高。《纲要》指出,职业技术教育是生产社会化和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支柱,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发展方向。我国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必须充分调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兴办多形式、多层次职业技术教育的局面,要提倡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办学,走产教结合的路子,增强学校自身发展的能力。
关于成人教育。继续坚持两种成人教育模式:一种是学历教育,主要是为一部分没有学历、本人又有深造愿望的在职青年提供学历补偿教育;另一种是继续教育,即对已取得一定学历的在职人员,解决他们改革中面临的知识更新问题。《纲要》指出,应本着学用结合、按需施教和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同时建立并完善岗位培训制度、继续教育制度、相应的资格考核和证书制度。
关于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的改革之路是:大力加强和发展地区性的专科教育,特别注意发展面向广大农村、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的专科教育,扩大研究生的培养数量。《纲要》指出,20世纪90年代高等教育要积极探索发展的新路子,使高等教育的结构更加合理,质量和效益更为提高。为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力争在 21世纪初,我国有一些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和管理方面,达到世界较高水平。
1995年,我国颁布、施行了《教育法》,这是我国建国以来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重要法律。作为教育的根本大法,《教育法》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其中,在学制方面作出了“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的明确宣告和规定,确立了学校教育制度的法律基础和地位。
(三)当前我国主要的教育类型与学校系统
1.主要的教育类型
(1)学前教育
其机构是幼儿园,招收3~6岁幼儿。任务是使幼儿在德智体等几方面得到发展,为接受小学教育作好准备。
(2)初等教育
其机构是全日制小学。教育年限有五年制或六年制两种。任务是给学生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为接受中等教育打好基础。此外,还有相当于小学程度的成人业余教育机构:各种成人文化补习班、识字班,以及特殊儿童教育机构、盲人学校、聋哑人学校。
(3)中等教育
其机构是全日制普通中学,分初中、高中两个阶段,共6年,任务是为国家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新生。中等教育专业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技工学校等,一般相当于高中程度,任务是为国家各部门培养熟练劳动者和初中级技术人员。此外,还设有相当于中等教育程度的成人教育机构,包括成人业余文化补习学校、电视中专、半工半读的职工中专和各种短期的职业培训班等。
(4)高等教育
其机构有全日制高等学校,分专科学校(2~3年)、大学(包括综合大学、专门大学和专门学院,4~5年)、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2~3年,博士研究生2~3年)三级。全日制高等学校的任务是为国家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研究人员和学者。
成人高等学校,其形式与类型较多,主要的有电视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大学、函授大学、自修大学(辅导学生参加成人高等自学考试),一般为专科,年限3~4年,招收在职人员和部分待业青年,为国家培养中级和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的学校系统
(1)普通教育的学校系统
由普通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学生实施基础教育。学制主要有两种:六三三制和五四三制。
(2)专门教育的学校系统
由各种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中学、各种全日制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组成,实施专业教育或职业教育。
(3)成人教育的学校系统
由各种成人初等学校(文化补习学校、识字班)、中等学校(电视中专、函授中专、职工中专)、成人高等学校(电视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函授大学、自修大学)组成,向成人实施普通文化科学知识的补偿教育和中等、高等专门教育。此外,还有为各种目的而设立的成人学校或短训班,如家长学校、老人学校、书法学校、气功与武术短训班等,以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
四、当代学校教育制度发展的一般趋势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的迅猛发展,社会和个人对教育的要求愈来愈高。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进行学校教育制度的改革。学制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
1.学前教育的地位不断提升
早期智力开发是当前世界上十分关注的问题。3~6岁的幼儿期是人的智力发展的关键时期,人的智力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早期教育,这一观点已得到共识,因此,各国都很重视学前教育,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学前教育。世界各国重视学前儿童的入学准备已成为一种趋势。为提高学前儿童入园率,加强学前教育与小学的衔接,许多国家设置了幼儿园、预备班、特殊班、学前班等机构,对儿童实施学前教育。尽管各个国家设置的学龄前学校的专门机构名称不一,组织形式也多种多样,但都具有由学前教育向学校教育的过渡性质,起到加强学前教育与小学的衔接的作用。另外,许多经济发达国家逐步把学前教育纳入学制系统,使学前教育成为整个学校教育制度中的一个必要阶段和组成部分。l995年,我国颁布、施行《教育法》明确规定实行由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个等级构成的学校教育制度,把学前教育纳入了法定的学制系统,更加凸显出学前教育的重要。
2.提早入学年龄,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普及义务教育是现代教育大厦的基础和现代教育实施的起点,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更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当前经济发达国家在致力于教育制度 “现代化”改革的同时,尝试着提早入学年龄,并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使义务教育阶段由初等教育向中等教育延伸。为此采取的措施是:第一,将小学入学年龄适当提前,7岁改为6岁,如前苏联;6岁改为5岁,如英国、德国。第二,小学因教学水平提高而缩短年限,美国由6年改为4年,日本由6年改为5年或4年。第三,初中因课程与学科内容充实而延长年限,法国由3年延长为4年,德国由4年延长为5年或6年。
3.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
中等教育有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分,前者是一种素质教育,为学生将来升学和参与社会生活作准备;后者是职业教育,目的是为直接就业、适应社会生产作准备。过去,二者泾渭分明,是两个单独的平行体系。随着现代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发展,要求青年人一方面具备作为现代人的普通素质,另一方面又要具备一定的职业技术能力,因此,当前学制改革的趋势是:普通教育职业化,职业教育普通化。普通教育职业化,就是要求在进行普通教育的学校里,加强职业技术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普通化,就是要求职业技术教育从狭窄的过于专业化的职业预备教育,转变为广泛的、灵活的、基础性的职业技术教育。总之,要求把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结合起来。
4.高等教育的多样化与综合化
现代科技的发展,刺激了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而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高等教育结构和类型呈现多样化。从结构上看,高等教育层次日趋完善,除原有的本科教育保持稳步发展之外,又出现了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有些国家还有博士后教育;从类型上看,种类日渐增多,除传统的综合大学外,各国还重视发展短期大学,如美国的社区学院、日本的短期大学、英国的多科技术学院、法国的初级学院等。另外,还注意发展各种非正规大学,如英国的开放大学、德国的遥授大学、日本的广播大学等。这些学校形式灵活、学费低廉、教学内容实用,可以满足社会各层次求学者的需要。高等教育发展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专业与课程在分化基础上出现综合的趋势。具体表现在:首先,各国高校开始注意文理相互渗透、理工相互渗透;其次,开设综合课程;再次,适当减少高校的专业设置,废除内容过窄的学科,使学生掌握广博的专业知识,成为具有较全面专业知识的人才。
5.成人继续教育得到迅猛发展
由于科技飞速发展,更新速度加快,完全依靠“一次教育”,劳动者的知识就会落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各国都很重视成人的再教育,尤其重视职工教育。在发展在职成人继续教育方面,世界各国的共同做法是:首先,通过立法,对实施继续教育所需的经费、师资、学习时间和应享受的待遇作出规定,提供法律保证,给发展继续教育以良好的条件;其次,采取多种形式,如通过进修系统提高,委托大学培养,由国家和企业、团体、学会举办培训中心等方式,促进继续教育的发展;再次,充分发挥继续教育的新、快、实用等优势,使继续教育显现出明显的效益,从而赢得社会广泛的支持与积极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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