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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的高频考点教育的构成要素

来源: 2018-11-16 21:32

   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措施。其中,教育者是教育活动的主导因素。

  1.教育者
 
  教育者是指影响受教育者的知识、技能、思想、品德、身心等方面发展变化的人,它是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之一。教育者是教育活动的主导者,是引导年轻一代,尤其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领路人。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都是教育者。孩子入学之后,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学校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则成为主要的教育者。教育者以自身的知识和技能引导和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朝着社会需要的方向发展,其通过教育活动传承人类文明的精髓,培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是人类文明和知识的象征。
 
  2.受教育者
 
  受教育者就是在教育活动中学习、接受教育的人,是教育的对象,既包括在学校中学习的儿童、青少年,也包括接受各种成人教育的学生。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接受教育者的引导和教育,不断地把教育内容和教育思想内化到自己的行为中,从而使自己的知识与能力、思想与品德得到发展和提高。受教育者是学习的主体,因而其主观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受教育者所获得的知识和所发展的能力的程度以及学习的效果。
 
  3.教育措施
 
  为了达到一定的教育目标,教育者就必须采用一定的教育措施。教育措施主要包括教育的内容和手段。教育内容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施教的载体,主要包括各种教科书、教学参考书以及相关的电视影像资料、报刊、广播等信息载体以及教育环境等。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教育的内容是不相同的,随着教育对象的不同,教育内容也会有所变化。教育手段指的是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和方法,既包括教育者教的方法,也包括受教育者的学习方式以及教育活动中运用的一些物质器具等,如教师教具、试验设备、教育辅助材料等。
 
  4.三要素之间的关系
 
  构成教育活动的三个基本要素间有着密切而复杂的关系。其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是教育活动过程中最主要的关系和矛盾。两者分别作为教与学的主体存在于同一教育实践活动中,共同构成了教育活动的复合主体。同时,二者又具有互为主客体的关系。在教的过程中,教育者是主体,受教育者是客体;在学习过程中,受教育者又是活动的主体。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有共同的教育活动对象--教育内容,共同的活动目的——受教育者素质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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