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科目考点:我国小学教育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
第一章 职业理念
第一节 教育观
命题点:在我国小学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
(一)宏观——国家政策
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教育价值观念,其初衷在于纠正“应试教育”现象。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首次对“素质教育”“素质”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素质教育包括“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的培养”“科学文化素质教育”“身体素质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四个方面。
2006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发展,实施素质教育”。这标志着素质教育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成为国家意志。
(二)微观——学校具体措施
(1)学校管理
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变,需要学校管理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
(2)课外校外教育活动
除学校的正式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外,还有各种课外、校外教育活动。
(3)中小学班主任工作
在学校教育中,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教育者和管理者。因此,班级素质教育开展的效果,取决于班主任的班级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教育方法。
(三)中观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
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为:
(1)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核心目标);
(2)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
(4)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
(5)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
(6)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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