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教育观
一、素质教育观的定义和内涵
素质教育观是与应试教育观相对的一种教育观,是把教育活动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教育观。素质教育观认为,教育活动应当指向人的整体的、全面的素质发展,使人的整体品质、全面素质得到提升。即先天的生理素质及后天环境和教育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的全面发展。
(1)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5)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二、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1.面向全体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5.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三、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一)深化教育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新课程改革提出了六项具体目标:
1.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2.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2.有差异的学生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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