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学教师资格面试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仪表仪态
中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八大部分,其中,仪表仪态占总分值的5%。
教师资格证面试《仪表仪态》考核内容分为3点,如下:
1.仪表整洁,符合教育职业和场景要求。
2.举止大方,符合教师礼仪要求。
3.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学内容要求。
中学教师资格证面试《仪表仪态》评分标准如下表:
测试项目 |
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仪表仪态 |
5 |
2 |
衣着整洁,仪表得体,符合教师职业特点 |
3 |
行为举止稳重端庄大方,教态自然,肢体表达得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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