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学教师资格面试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心理素质
中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八大部分,其中,心理素质占总分值的5%。
教师资格证面试《心理素质》考核内容分为2点,如下:
1. 积极、开朗,有自信心
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主动热情工作
具有坚定顽强的精神,不怕困难
2. 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
能够有条不紊地工作,不急不躁
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有应变能力
能公正地看待问题,不偏激,不固执
中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心理素质》评分标准如下表:
测试项目 |
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心理素质 |
5 |
3 |
活泼、开朗,有自信心 |
2 |
有较强的情绪调节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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