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课程类型
一、分科课程、综合课程和活动课程[了解]:
按照课程内容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分科课程、综合课程和活动课程。
分科课程:逻辑严密、条理清晰的文化知识
综合课程:广域课程,综合两个或以上的学科
活动课程:经验课程,从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儿童的经验为基础,以各种不同的一系列活动组成的课程。
二、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了解]:按照课程计划对课程实施的要求,可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了解]:根据课程设计、开发和管理主体不同,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所谓国家课程,也称“国家统一课程”,属于一级课程。
地方课程,属二级课程。
所谓校本课程,是指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
四、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了解]:根据课程呈现方式,可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显性课程:直接的、明显的方式呈现出来的课程。
隐性课程:物质方面、制度方面、文化心理方面
最早提出隐性课程的学者——杰克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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