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点:现代教育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模块一 教育基础
——现代教育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欧美现代学制的确立
现代学制最早出现在欧洲。
到19世纪末,现代学制逐步形成。
(一)西欧双轨制
以英国的双轨制典型为代表,法国、前西德等欧洲国家的学制都属这种学制。
双轨制一轨自上而下,其结构是大学(后来也包括其他高等学校)——中学(包括中学预备班);另一轨从下而上,其结构是小学(后来是小学和初中)——其后的职业学校(先是与小学相连的初等职业教育,后发展为和初中相连的中等职业教育)。
双轨制有两个平行的系列。这两轨既不相通,也不相接。
(二)美国单轨制
美国的现代学制最初也是双轨制,但美国历史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发展不同,因此,学术性的一轨没有充分发展,群众性的新学校迅速发展起来,从而开创了从小学直至大学、形式上任何儿童都可以入学的单轨制。
(三)分支型学制
分支型学制也称中间型学制或是“Y”型学制,这种学制既有上下级学校间的相互衔接,又有职业技术学校横向的相互联系,形成了立体式的学制。
二、中国学制发展
(一)旧中国的学制(重要)
1862年,京师同文馆是我国政府自行创立的第一所新式学堂,标志着近代学校的诞生。培养外语人才,教授外语,1902年并入京师大学堂。
1898年戊戌变法,光绪帝准设京师大学堂,中国近代最早的大学,1912年改名为北京大学。
“废科举,兴学校”是中国近代化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
1905年清政府设立学部,来专门管理教育,是中国教育体制化的开始。
1.1902年壬寅学制
《钦定学堂章程》,承袭日本学制
首次颁布的第一个现代学制
2.1903,1904年癸卯学制
《奏定学堂章程》承袭日本学制
中国第一个实行的现代学制,
明显反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
3.1912年壬子癸丑学制
南京临时政府改学部为教育部,改学堂为学校,改监督、堂长为校长,反映资产阶级的要求,承袭日本学制,废除性别和职业限制,体现了教育机会均等。
4.1922年壬戌学制
又称六三三制、新学制,由学术界人士和民间人士制定,北洋政府,北伐战争被国民政府取代。
具有很强的弹性、前瞻性和先进性,是我国历来学制中最为科学的学制之一,以美国学制为蓝本,一直沿用到解放初期。
(二)新中国的学制改革(次要)
1.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学制
1951年10月1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确定了新中国的第一个学制,标志了我国学制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
2.1958年的学制改革
该指示提出了学制改革的“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三个结合”、“六个并举”的具体办学原则。
1、三结合:即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2、六个并举:在具体的办学形式上,各地要采取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农业合作社办学并举,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业余学校并举,学校教育与自学(包括函授学校、广播学校)并举,免费教育与不免费教育并举。
“三个结合”和“六个并举”,就是“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
3.1985年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五四制,六三制)。
(三)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
1.从层次上看,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包括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个层次。
2.从类别结构上看,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可划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5个大类。
3.从学制类型上看,我国现行学制是从单轨学制发展而来的分支型学制。
(四)我国当前的学制改革
2010年5月教育部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今后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要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二十字方针,即: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到2020年,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两基本、一进入”,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三、现代教育制度的发展趋势
(一)加强学前教育及其与小学教育的衔接
(二)提早入学年龄,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朝着综合统一的方向发展
(四)高等教育的类型日益多样化
(五)终身教育体系的建构
自从法国成人教育家保罗.朗格朗(被称为终身教育之父)的《终生教育引论》(1970年)问世以来,终身教育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四、义务教育的概念
1.概述
义务教育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基础教育。
2.义务教育的特征
义务教育具有的三个基本特征:强制性(义务性)、普及性(统一性)面向所有适龄儿童、免费性(免学杂费)。
3.发源
义务教育发端于德国(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为了人们信仰新教,强迫人们送子女入学)。
1619年,德意志魏玛邦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子女入学,否则政府得强迫其履行义务。此为义务教育的开端。
4.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规定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第一次提出了义务教育的主张)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志着中国已确立了义务教育制度。
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
九年制义务教育,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初级中等教育包括普通初中教育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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