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点: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内容
一、具备职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时的基本道德规范,是教师对职业行为的自觉追求,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道德基础。因此,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应以敬业精神为基础,以协调师生关系为主要内容,乐于奉献、坚持公正是对教师职业的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二、拓展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是一个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它关系到学生能够从教师那里学到什么以及如何学的问题。教师一般都负担某一学科或某一专业知识领域的教学工作。掌握这一学科或专业领域较全面和坚实的知识,是对一个教师的基本要求。
三、提升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运用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顺利完成某种教育教学任务的活动方式和本领。教师专业能力是教师综合素质的最突出的外在表现,也是评价教师专业性的核心因素。
四、建构专业人格
教 师的人格形象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心理特征的 整体表现,具体包含教师对学生的态度和教师的情感、气质和兴趣等,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心理基础。教育教学过程实质上就是教师和学生心智和情感交流的过程,高 尚的人格赋予教师言行、情态等活动和形象一种高贵的品质,教师正是以这种高贵的品质来熏陶学生的理性的教师人格包括:善于理解学生、和蔼可亲、真诚质朴、 公平正直、富有耐心、善解人意、兴趣广泛、开朗乐观、意志力强、诙谐幽默、宽容大度等。
五、形成专业思想
专业思想是教师在深入理解教育工作的本质、目的、价值的基础上形成的关于教育教学的基本观点和信念,是教师专业发展的理性支点和专业自我的精神内核。
六、发展专业自我
教师专业自我,就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创造并体现符合自己志趣、能力与个性的独特的教育教学生活方式,以及个体在职业生活中形成的知识、观念、价值体系和教学风格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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