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点:小学的组织及其运行
一、学校
1.学校的概念
学校组织是指学校按照一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将组织成员按不同的工作性质、职务、岗位结合起来,形成层次恰当、结构合理的有机整体,进而专门促进个体的社会化和个体个性化的形成的组织和机构。
2.学校组织特征:垄断性、非自愿性和公益性
二、学校管理
1.学校管理概念
学校管理是指学校管理者在一定社会环境条件下,遵循教育规律,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有效实现工作目标而进行的组织活动。
2.学校管理的基本要素
管理者、管理对象和管理手段构成学校管理的基本要素。
(1)管理者:
管理者是学校管理构成要素中的核心,是学校管理的主体,一般指正副校长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带头负责人。
(2)管理对象:
管理对象是学校管理活动的客体,包括人、财、物、时间、空间等。
(3)管理手段:
管理手段是指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起联系作用的媒介,主要指学校的各种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等。
3.学校管理的基本内容
小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教学工作、教务行政和总务工作。
思想品德教育管理包括从学校层面制定学生思想品德计划;从教师与学生角度落实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计划;充分加强校内外各种资源,包括家长与社会资源,并引导、要求他们密切配合。
教学工作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教学管理主要围绕教学工作展开,抓好教学组织工作、领导好教研组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教学工作。
教务行政主要指教导处的具体工作,主要为招生、编班、排课表、学籍管理与成绩统计、编制教务表册等。
总务工作主要指学校校舍的建设、维修和设备的购置管理、日常生活福利工作和财物管理工作等等
4.小学学校组织机构的结构类型
5.小学学校管理的原则
(1)方向性原则
(2)科学性原则
(3)民主性原则
(4)效益性原则
(5)系统性原则
(6)教育性原则
(7)教学为主,全面安排原则
6.小学学校组织管理过程
计划、实施、检查和总结构成小学学校组织管理过程的基本环节
7.小学学校管理的基本方法
8.小学组织的运行
(1)校长负责制内涵
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确立了学校内部的领导结构方式和校长的地位和权限。校长负责制是我国中小学现行的主要领导体制,是校长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管理的全面责任,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及其他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2)校长负责制的内容
①接受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即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拥有自主办学权。
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最高负责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
③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校长负责制是强调校长在学校管理中的中心作用,并不是独揽整个学校,校长管理学校的同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管理。
④加强党支部的保障监督功能。党支部不直接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与运营,而是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创造条件,为学校提供组织、人力等各种保障,并监督学校的管理与运行。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建立党的支部。(党员教师,师德监督,教师入党)
(3)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要求:
(4)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具体方法与措施
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
进一步推进政教分开、管办分离,依法进一步落实学校自主办学权;
完善学校内部的治理结构,建立自我发展与自我约束机制;
加强民主决策,扩大民主参与;
完善监督检查和制约机制,规范校长权利运行;
完善中小学校长的任职条件和办法;
推进专业评价,强化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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