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面试热点话题:高铁霸座难再行
【热点背景】
8月21日上午,济南开往北京的G334次高铁上,一名男乘客霸占了另一名乘客的靠窗座位。 8月23日下午,济南铁路局方面回应,该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随后,该男子被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
9月19日,在永州到深圳北G6078次高铁上的一名女子霸占乘客周某某的靠窗座位,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9月20日,铁路客运部门根据规定,该旅客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不少网友呼吁这些行为需要法律更强有力的约束。近日,《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立法程序通过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同时进行失信登记,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预测题目】
近日,高铁霸座事件频发,但往往处理结果多为行政处罚,及限制购买火车票。不少网友呼吁霸座行为需要立法来约束。广东省率先颁布《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立法程序通过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高铁的不断普及,使得人们的出行更加便捷高效,同时也推进着城市科技文明水平的不断攀高。而频发的霸座事件,却揭露了一些人不道德的、不文明的出行行为。当不道德的问题常见,以立法的方式来约束不道德的行为就显得尤为必要。
前一阶段,高铁霸座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刷屏。新闻报道中往往霸座者在众人指责下不知悔改,更不听铁路工作人员和乘警的规劝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口出狂言污侮辱其他乘客。这不仅让被霸座乘客利益受损,更影响了和谐良好的出行环境。然而,事件的处理由于仅有铁路方面的规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依现有其他法规处罚的结果往往是很轻的。这就造成了很多人有恃无恐,顶着舆论道德谴责继续霸座。
而广东省颁布《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成为第一部明确立法约束铁路出行不当行为的法律,一方面,给文明出行乘客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让人们在出行中多了一份安心;另一方面,对于既往的不文明行为形成警示作用,使霸座行为从以前貌似“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行为,变成了“法律禁止不敢为”;最后,广东省在社会中屡次出现类似问题的时候及时出台法律规范,也是一种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表现,有助于推进此类法律不断完善不断细化。
广东的率先立法虽获得一片掌声,但是对于霸座行为不能止于事后惩罚。一方面,铁路方面在乘客订票、购票、取票,以及乘车等待的过程中应尽到提醒义务,做好事前预防。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以及铁路方面也应探讨方法,出台制止霸座行为实施或继续的具体强制措施。最后,地方法规的出台依然存在局限,进一步出台全国性的治理不文明出行的法律,才能真正让老百姓安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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