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考试面试热点话题:停车收费新规
【热点概述】
市发改委、市交通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本市停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18〕804号),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本市机动车停车场计时收费有关政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并将占道停车场的夜间时段延长2小时。
"此次调整主要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新要求,吸纳了立法过程中社会各方完善计时收费政策的意见建议,主要目的是鼓励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合理设置停车场计时单位,主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目前,本市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新政实施后,以前白天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算,夜间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的计费政策调整为:白天停车满15分钟(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5分钟(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夜间停满2小时(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2小时(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简单来说,只要不足一个停车计时单位,后面零头部分就直接"舍去",避免了"停车1分钟也按15分钟收费"这类不太公平的收费行为,也有利于加快停车位的周转。
"举个例子,如果停车场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停车人停车35分钟,停车场经营企业收取停车人2个计时单位(30分钟)的停车费,后面5分钟因为不满1个计时单位(15分钟),所以不收费。"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2015年,本市将占道停车场划分为3类地区。一类地区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及中央商务区(CBD)、燕莎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4个重点区域。二类地区为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三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区域。三类地区根据大小车型、停车时段等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此次条例也明确,道路停车收费应当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外围区域、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确定,并根据高于周边非道路停车收费价格的原则动态调节。
(北京日报)
【模拟命题】
第一题: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2018年5月1日起调整本市机动车停车场计时收费有关政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并将占道停车场的夜间时段延长2小时的停车新规,既鼓励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合理设置停车场计时单位,主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也确实是针对当前交通拥堵、停车费高、车位不合理占用等问题切实有效的方法。
具体来看,白天停车满15分钟(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5分钟(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夜间停满2小时(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2小时(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一方面,实实在在的降低了群众在停车上的经济支出,在不足一个计时单位内免除了停车的费用,并且避免了原本停车收费的"不公平"问题;另一方面,计时制度的规范落实也大大地促进了社会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快了公共车位的流转速度。
因此,我们应积极面对此项停车新规,各方协调,真真的把它落实到现实当中来,发挥其积极效应。
第一、各区发展改革、停车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做好对停车场经营单位停车收费政策告知、疑难问题解释等政策服务工作。
第二、各停车场经营单位要做好员工政策培训,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政府宣传部联合各新闻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广泛宣传,是群众了解并自己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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