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备考考点资料: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1.验收与采购管理
医疗机构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验收,应选派严于律己,奉公守法,对中药材、饮片质量具备鉴别经验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专人负责。验收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制定的《中药炮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购入的饮片质量必须符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要求:
①根茎、藤木、叶、花、皮类,泥沙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②果实、种子类,泥沙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3%;
③全草类,不允许有非药用部位,泥沙等杂质不得超过3%;
④动物类,附着物、腐肉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⑤矿物类,夹石、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⑥菌藻类,杂质不得超过3%;
⑦树脂类,杂质不得超过3%;
⑧需去毛、刺的药材,其未去净茸毛和硬刺的药材不得超过10%。
2.饮片加工炮制与调剂管理
医疗机构具备饮片加工条件直接购入中药材进行加工炮制或“临方炮制”的,要严格遵照《中国药典》和《中药炮制规范》。有关人员应认真填写饮片炮制加工记录、验收单。医疗机构自行炮制的饮片,需经本医疗机构饮片质量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饮片调剂室药斗有品名标签,药品名称必须符合《中国药典》采用的正名。
医疗机构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验收,应选派严于律己,奉公守法,对中药材、饮片质量具备鉴别经验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专人负责。验收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制定的《中药炮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购入的饮片质量必须符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要求:
①根茎、藤木、叶、花、皮类,泥沙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②果实、种子类,泥沙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3%;
③全草类,不允许有非药用部位,泥沙等杂质不得超过3%;
④动物类,附着物、腐肉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⑤矿物类,夹石、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⑥菌藻类,杂质不得超过3%;
⑦树脂类,杂质不得超过3%;
⑧需去毛、刺的药材,其未去净茸毛和硬刺的药材不得超过10%。
2.饮片加工炮制与调剂管理
医疗机构具备饮片加工条件直接购入中药材进行加工炮制或“临方炮制”的,要严格遵照《中国药典》和《中药炮制规范》。有关人员应认真填写饮片炮制加工记录、验收单。医疗机构自行炮制的饮片,需经本医疗机构饮片质量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饮片调剂室药斗有品名标签,药品名称必须符合《中国药典》采用的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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